百万粉丝主播离婚后账号怎么办?法院判决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予以分割
文 / 小亚
2026-01-29 13:39:02
来源:亚汇网
感谢亚汇网网友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就涉及了夫妻一方注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归属及价值分割问题。据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1月13日披露的信息,2018年,艾某(男)与段某(女)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段某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抖音账号开始直播。不久后,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百万余人,段某也获得对应直播收入。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对由段某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抖音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湘阴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注册在段某名下的抖音账号,其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的级别,能够产生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具有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该抖音账号在艾某与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注册和运营,该账号的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图源:Pixabay评估机构从账号的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方面,并通过市场走访调查,对比同类型账号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具有其合理性和公正性,法院对其评估结果予以认可。段某的自媒体账号是其用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段某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主播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段某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艾某的方式。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艾某享有该账号价值的40%。亚汇网从官方披露获悉,一审判决后,艾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官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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