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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都透露了什么信号?

文 / 亦岚 2020-05-10 00:20:44 来源:亚汇网

近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结合江苏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金融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科学施策强化保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资金支持,保障重点企业信贷投放,并给予优惠利率;加强对受困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贸行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全力支持企业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做好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有现实需求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金融债,有效发挥直接融资对疫情防控的资金支持作用;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服务效率。

《意见》明确,要把准方向扎实推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稳健而又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要求,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货币金融环境;多措并举,着力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制造业、民营小微等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金融外汇领域开放创新,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等改革试点。

《意见》指出,要围绕当前江苏主要金融风险点,压实各方责任,攻坚克难,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按照既定的方针政策,完善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江苏省)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协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尤其对多地频传“降首付” 和该意见引起了社会媒体“放松调控”的解读和炒作,要求地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主体责任。

另外《意见》对住房信贷政策透露了以下几个信号:

1. 银行关于限购和非限购城市差异化信贷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目前,仅有浙商银行确认调整了个人贷款政策,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次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30%调降至20%。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因此,浙商银行只是下调了原先较高的30%首付贷款比例至20%。 并没打破央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

2. 房贷利率水平的多样性势必愈加显著

“尽管有人将此解读为各银行在房贷首付政策调整的边缘试探,但毫无疑问,银行的举动和回应可以体现出其未来房贷策略,将在‘因城施展’和‘个人住房差异化信贷政策’上下更多的功夫,房贷利率水平的多样性势必愈加显著。”李万斌表示。


亚心网的观点:《意见》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没有动摇,支持居民合理住房贷款需求,坚决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未来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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