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宏观经济学”的期末考试中,两人虽然从未上过一堂课,但鲍尔默得了97分,而盖茨高达99分。虽然两人都想将上课时间降到最少,但与盖茨的不务正业不同,鲍尔默则将大量的时间投入社会活动,他不仅管理足球队,担任文化社社长,还是社交俱乐部的成员。总体来讲,二人都是数学高手,但巴尔默更胜一筹。在一次著名的全国性数学竞赛中,巴尔默还击败过盖茨。盖茨在鲍尔默的保护下被接纳进哈佛的一个社交俱乐部,但因为总是笨手笨脚,他依然像个局外人。
两人个性不同,但较为投缘,用盖茨的话说,两人是“高频段交流”,彼此能接受对方的全部信息。两人经常如两态联机的终端一样,或争论或玩笑或嘲笑或闲聊。
当盖茨决定从哈佛退学,曾受到许多亲朋好友的劝阻,其中也包括史蒂夫·鲍尔默。有趣的是,数年后,当史蒂夫·鲍尔默来到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攻读MBA课程时,盖茨又来劝他退学去共创天下。经盖茨的轮番劝告,最后史蒂夫·鲍尔默从斯坦福退学,去了盖茨创办的当时只有20来人的微软公司。
与他的哈佛朋友盖茨一样,巴尔默最终没有完成学业,不过他在头一年就获得两项一万美元的奖学金,从而名声大振。为此,旧金山的风险资金投资商、盖茨的好友安·文布拉德称赞巴尔默“智力超群”。
由于发现还有其他的人在数学方面的天分高于自己,比尔·盖茨于是开始一门心思钻研电脑,认定这是自己的生财之道。比尔·盖茨喜欢说他进入计算机业仅仅是因为他想写出“伟大的软件”,想尽自己所能创造出最好的产品,但在早期,更强大的动力其实就是赚大钱的欲望。因为在学校期间他也一直没有停下创业的步伐。
比尔·盖茨在谈到数学与电脑的关系时说:“很多著名的电脑专家都有深厚的数学功底,这有助于他们把握证明定理的纯粹性。这种纯粹性只能用确切而非含糊的语言来论述。在数学中,你不得不把定理用一种潜在的方式加以联系,你经常得证实能在更短时间里解出一道题来。数学与电脑程序设计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这一点也许在我心目中要远远胜过别人,因为这是我看问题的出发点,我想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很天然的联系。”
数学奇才(2)
随着比尔·盖茨在计算机领域日臻炉火纯青,计算机软件事业的大门轰然洞开。在微软,人们使用计算机语言描述盖茨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处理能力和无限的带宽,他十分擅长并行处理和多任务处理。”
现在,盖茨可以同时在两台计算机上工作,一台从互联网络中连续不断地获得数据,另一台处理着上百封电子邮件和备忘录,把他的大脑与网络联成一体。他加工提炼信息的能力实在惊人,也许他的思维真是数字化的。正是这样一个具有“革命”脑的人领导了个人计算机革命,并将微软变成了一个媒介和网络巨人。
我应为王(1)
比尔·盖茨的格言是:“我应为王。”即使是屈居第二,对他来说,也是不可忍受的。
他曾经对他童年时代要好的朋友说:“与其做一株绿洲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秃丘中的橡树,因为小草毫无个性,而橡树昂首天穹。”
从小学一直到大学都不做笔记的比尔盖茨·盖茨却抄写过洛克菲勒的一句名言:“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分钱也不剩,然后把我仍在一个孤岛上,但只要有两个条件――给我一点时间,并且让一支船队从岛边路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亿万富翁……”
由此看出,盖茨在小得时候,就有一种执着得性格和想成为人杰得强烈欲望。他得同学曾回忆说:“任何事情,不管是演奏乐器还是作文,除非不做,否则他都会倾其全力花上所有得时间来完成。”
童年的比尔·盖茨对和小伙伴们聚在一起追逐跑跳不感兴趣,愿意一个人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宽松的家庭环境下,他很早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性格,只要他想办的事 情,就一定要干到最好,如果是与别人比赛,就非得胜不可,认准了的事情,任凭别人说什么,他都要一门心思干到底。
他的进取精神在整个年级是赫赫有名的,几乎没有一个同学能比得过他。盖茨4年级时。老师给他们布置了一道作业,要学生写一偏四五页长得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结果,盖茨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叫全班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短故事,而盖茨却写了100多页。
他的同学回忆说:“比尔不管做什么事,他都要弄它个登峰造极,不到极致,他决不甘心。”
盖茨身上散发出来的竞争精神似乎是天生的,但也与他童年时代的游戏,体育运动等密不可分。不管是与他姐姐克里斯蒂娜一起玩拼板游戏,还是在每年一度的家庭体育项目比赛上,或是与其他朋友在乡村俱乐部的游泳池里,他都会全力以赴,从不放过任何一次证明自己的机遇。
一次,比尔所在学校的牧师见孩子们对《圣经》不感兴趣,就找了《圣经》中最枯燥难记的一大段文章,对孩子们说:“谁要能一字不差地背诵这篇文章,就可以免费参加在太空尖塔餐厅举行的就餐聚会。”在太空尖塔餐厅就餐,是所有孩子都想参加的事情。尽管比尔的爸爸妈妈有经济能力带他登塔就餐,但好胜的比尔决心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这样的机会。于是他参加了这次比赛,结果他用最短的时间,准确地背下了指定的内容,获得了登塔就餐的奖赏。童年的小小胜利,使比尔对自己的追求更加执著。他认识到,干什么事情,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事实上,盖茨一直是在竞争中长大的。他全家都喜爱竞争。一位朋友回忆道,“每天晚上他们都玩‘罗圈搏’(rochambeau的音译,一种石头、剪刀、布的游戏)以决定谁来洗碗”。他的祖母曾经是大学篮球明星,还是一个牌迷。许多晚上,全家一起在晚饭后玩“刽子手”牌戏。
在上哈佛大学时。盖茨还一度迷恋上了扑克**。虽说是玩扑克,可盖茨一旦投入,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决不亚于对计算机的热情。就好像他正在干一件他认为十分重要的事情一样。刚开始时,盖茨输的一塌糊涂。但他一点也不灰心丧气,坚信自己打得多了,一定可以玩好。果然,慢慢地,他变成了一位玩牌高手。
“比尔没有干不成的事,”他的朋友布莱特曼说,“他总是集中精力干好一件事,决不轻易放手。他的绝心就是,不干则罢,要干就干好。玩扑克与研究软件,比尔都做的很好,他可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说到学习,早在盖茨中学时代,他的数学就是全校学得最好的。即使在哈佛大学这样天才荟萃得学府,比尔·盖茨得数学才能仍很突出。
按比尔·盖茨的天分,向数学方面发展,无疑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数学家。但他发现还有几个同学在数学方面比他更胜一筹,于是他放弃了专攻数学的打算。因为他有一个信条:在一切事情上不屈居第二。
现在,盖茨的家庭游戏已经演化成一场精巧的微软年度大事,称为MicroGames。有位软件业主还记得,在一场乒乓球比赛中击败了盖茨。几小时后,当绝大部分客人都离开后,盖茨走向他,真真切切地生气了,因为他输了。“你让我在所有人面前大大地丢脸了。”他叫喊道。比尔·盖茨,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人,竟然因为在公开场合输了一场乒乓球而恼羞成怒。
我应为王(2)
盖茨能成为软件霸主,聪明并不是第一位的,他不愿屈居第二的志向才是真正成功的动力,试想有此等霸气,天下谁能与之争锋?
不务正业 弃学从商(1)
“我应为王”的信念让盖




















































